|
|
所有申請美國學生簽証者 (含未滿14歲) 均需透過資料處理中心網站預約,並由父母或監護人陪同親自前來AIT台北辦事處面談。...more |
|
凡申請美國地區語言學校課程,每週上課時數不超過18小時者,可以免簽,直接上網申請ESTA電子簽即可,效期2年,每次可停留3個月。...more |
|
|
凡至紐西蘭洽公、讀書、觀光三個月以下者免簽證。...more |
|
加拿大政府於2010年11月22日宣佈,持有有效之中華民國晶片護照,內註明身分證字號的台灣旅客來加拿大旅遊、探親、遊學、參加會議或洽商,均可享有停留期限最長6個月的非工作性質免簽證入境待遇。 ....more |
|
|
凡至澳洲洽公、讀書、觀光三個月以下者免簽證,但仍須在買機票時委託旅行社代辦澳洲(ETA)電子簽證,方可入境。
出國旅遊若到澳洲轉機,轉機時間超過8個小時以上者,仍需要辦理澳洲簽證。每次發給12個月之多次簽證,最長可停留 3 個月。...more |
|
|
日本政府自2005年9月26日起,對在台設有戶籍者(即護照上登載有持照人之身分證字號者)實施免簽證措施,每次可停留90天。...more |
|
自2009年3月3日起,我國人民赴英旅遊、探親、遊學、參加會議、洽商等目的,停留不逾六個月,得享有免簽證入境待遇。 ....more |
|
自2011年1月11日起,台灣護照持有者若在歐盟國家要停留或學習不超過90天,則不需簽證即可進入短期停留。進出申根地區沒有次數限制,但六個月內的停留時間不得超過90天。
唯需準備回程機票、申根保險、財力證明和住宿證明。 ...more |
|
|
澳洲 Working Holiday Maker (WHM) 新規定:
1. 同一雇主的工作期限由3個月延長為6個月;
2.上課/訓練時間由3個月增加至4個月。 |